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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四 几部
止也。得几而止。从几从夂。處,処或从虍聲。昌與切 文四 重二
(処) 止也。人遇几而止。引申之爲凡凥処之字。俗分别其上去。从夊几。夊讀若黹。從後致也。人脛後有致之者。至乎几而止。故字从夊几。昌與切。五部。夊得几而止也。此釋會意之?。以上八字與舊本不同。今更正如此。又以上三篆皆會意。而不入人部尸部夊部者、重几也。
(處) 處或从虍聲。今或體獨行。轉謂処俗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