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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三 二部
地之數也。从偶一。凡二之屬皆从二。弍,古文。而至切
(二) 地之數也。易曰。天一地二。惟初大始。道立於一。有一而後有二。元气初分。輕淸昜爲天。重濁侌爲地。从耦一。耦各本作偶。誤。今正。偶者、桐人也。凡云偶爾用之。耦者、二人竝耕之偁。故凡奇耦字用之。古書或不拘。許必從其朔也。大徐本無一字。非。耦一者、其一也。畫當均長。今人上短下長便是古文上字。三篆亦三畫均長。而至切。十五部。凡二之屬皆从二。
(弍) 古文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