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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二 手部
爪持也。从手瞿聲。居玉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掬,非是。
() 爪持也。覆手曰爪。謂覆手持之也。徐鉉等曰。今俗別作掬。今按本部自有?篆。掬其俗體耳。其義訓兩指撮。非訓爪持。从手。瞿聲。居玉切。古音在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