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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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ǎ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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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的解释:

《唐韻》昌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齒善切,音幝。《說文》開也。《增韻》闢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厥有氏號,紹天闡繹者。《註》闡,開也。

又《增韻》顯也。《玉篇》明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易彰往而察來,而微顯闡幽。《註》闡,明也。《書·大禹謨·舞干羽于兩階傳》修闡文敎,舞文舞于賓主階閒。《春秋·左傳杜序》其微顯闡幽,裁成義類者,皆據舊例而發義,指行事以正褒貶。《揚子·太經》次六:幽闡積。《註》六爲水稱。幽施祿及下,故闡積。

又《玉篇》大也。《易·豐卦註》闡者,弘廣之言。凡物之大,具有二種,一者自然之大,一者由人之闡弘使大。《書·君·爾惟弘周公丕訓傳》汝爲政,當闡大周公之大訓。

又廣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闡幷天下。

又《禪梁父註》禪闡廣地土也。
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哀八年》夏齊人取讙及闡。《註》闡在東平劉縣北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益州越巂郡闡。

又《集韻》稱延切,音燀。《陸雲·陸府君誄》瑰光旣耀,靈寶未闡,弗慮皇圖,銜恨殂遷。

又《韻補》叶稱人切,音瞋。《琳·悼龜賦》探頤索隱,無幽不闡。下方太祗,上配淸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