贬
拼音
biǎ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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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体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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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的解释:

《廣韻》方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悲檢切,音疺。《說文》損也。《公羊傳·隱二年》何以不氏貶。《註》貶,猶損也。《杜預·春秋序》《春秋》雖以一字爲褒貶。

又《·大雅》我位孔貶。《傳》貶,墜也。

又《玉篇》減也。

又《增韻》謫也,抑也。

又《集韻》補范切,音覂。義同。

又通作辯。《周禮·秋官·士師》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灋治之。《註》辯,當爲貶。遭飢荒,則罰,國事有所貶損,作權時灋也。

又通作辨。《禮·玉藻》立容辨。《註》辨,讀爲貶。自貶,謂罄折也。

又《集韻》扶法切,音乏。《類篇》射者所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