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譖的解释:
《唐韻》莊蔭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側禁切《韻會》側廕切,簪去聲。《說文》愬也。《博雅》也。《玉篇》讒也。《韻會》旁入曰譖。《詩·小雅》譖言則退。《註》有譖毀之言,則共爲排退之。《公羊傳·莊元年》夫人譖公于齊侯。《註》如其事曰訴,加誣曰譖。《前漢·孫寶傳》蒙受冤譖。
又蝎譖。《埤雅》古者譖從中起謂之蝎譖。
又《韻會》子念切。與僭通。不信也。《詩·大雅》譖始竟背。《釋文》譖本亦作僭。《又》覆謂我僭。《箋》僭,不信也。本亦作譖。
又叶子林切,音祲。《詩·大雅》瞻彼中林,甡甡其鹿。朋友已譖,不胥以穀。譖叶林。 《正字通》俗作、譛,非。考證:〔《詩·大雅》譖始竟背。《箋》譖本亦作僭。《又》覆謂我僭。《傳》僭,不信也。本亦作譖。〕 謹照原文箋改釋文。傳改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