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詰的解释:
《唐韻》去吉切《集韻》喫吉切,音蛣。《說文》問也。《廣雅》讓也,責也。《玉篇》治也,譴也,問罪也。《書·立政》其克詰爾戎兵。《傳》治也。《禮·月令》詰誅暴慢。《註》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《註》問也。《史記·平津侯傳》汲黯庭詰弘。《註》責讓也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五曰典,以詰邦國。《註》詰,猶禁也。
又《秋官·大司》佐王邦國,詰四方。《註》詰,謹也。
又詰屈。《晉書·衞恆傳》字勢云:硏桑不能數其詰屈。
又《小爾雅》詰朝,明旦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七年》詰朝相見。《說文長箋》本作喆朝。喆,古哲字。借明也。故明朝爲喆朝。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
又《集韻》丘傑切,音憩。喬詰,意不平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喬詰卓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