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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唐韻》匹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匹智切,嚭去聲。《說文》諭也。《徐曰》猶匹也。匹而諭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取譬不遠。《禮·學記》罕譬而喻。《註》比方之辭。《後漢·第五種傳》羽請住譬降之。《註》譬,諭也。
又猶曉也。《後漢·鮑永傳》言之者雖戒,而聞之者未譬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辟。《詩·小雅》譬彼舟流。《箋》譬,本亦作辟。《孟子》譬若掘井。考證:〔《禮·學記》罕譬而諭。《註》北方之辭。〕 謹照原文諭改喻。北方改比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