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烏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旰切《正韻》於幹切,音按。《說文》几屬。《徐曰》案,所凭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。朝日祀五帝,設重帟重案。
又食器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夫人享諸侯,案十有二寸。《註》玉案十有二列也。
又氣之法有木案。《後漢·歷志》爲室三重,密布緹縵,室中以木爲案。
又界也。《齊語》參國起案。
又次第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吏民皆案堵如故。
又作按,考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案之當今之務。《丙吉傳》無所案驗。
又撫也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案劒以前。
又《正字通》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。
又著書起義亦曰案。
又《集韻》一曰木名。
又叶伊甸切,音宴。《歐陽脩·讀書詩》初如兩軍交,乗勝方酣戰。至哉天下樂,終日在書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