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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下革切,音覈。果中核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桃李醜核。《禮·曲禮》賜果于君前,其有核者懷其核。
又《玉藻》食棗、桃、李,弗致于核。
又籩實曰核,豆實曰殽。《詩·小雅》殽核維旅。傳核,加籩也。箋桃梅之屬。
又通覈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三曰丘陵,其植物宜覈物。《註》覈,李梅之屬。
又剋核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剋核太甚,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。
又綜核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綜核名實。
又肴覈,與殽核同。《班固·典引》斟酌道德之淵源,肴覈仁義之林藪。
又《正韻》胡德切,音劾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胡骨切,
入聲。果核也。
又《說文》古哀切《集韻》柯開切,音陔。《說文》蠻夷以木皮爲篋,狀如籢尊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諧切,音皆。義同。
又根核也。
又口漑切,音慨。檐也。
又戸代切,音。義同。考證:〔《詩·小雅》殽核維旅,《申傳》非穀實而食之曰殽核。〕 謹按鄭箋非穀而食之曰殽,無核字。今改傳核,加籩也。箋桃梅之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