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韻》治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紹切,音肇。《說文》灼龜坼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掌三兆之法,一曰玉兆,二曰瓦兆,三曰原兆。《註》兆者,灼龜發于火,其形可占者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兆得大橫。《註》應劭曰:龜曰兆。
又壇域塋界皆曰兆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謹按周官兆五帝于四郊。《註》兆謂爲壇之塋域也。《孝經·喪親章》卜其宅兆,而安厝之。《註》塋墓界域也。
又朕兆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我則泊兮其未兆。《註》意未作之時也。
又數名。《韻會》十萬爲億,十億爲兆。
又京兆。《韻會》兆者,衆數。言大衆所在也。
又《史記·曆書》游兆執徐三年。《註》游兆,景也。執徐,辰也。丙辰歲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直遙切,音朝。《晉書·樂志歌》神之來,光景昭。聽無聲,視無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