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六切,音育。《說文》賣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以量度成賈而徵儥。《疏》量以量穀粱之等,度以度布絹之等。成,定也。徵召也。物賈定,則召買者來,故云徵儥也。
又《集韻》亭歷切,音笛。義同。《周禮·司市釋文》音笛。字林又他竺反。○按儥字从士从冏从貝,與賣字从四者不同。
又《周禮》兼買賣二義,《註疏》依文分訓甚確,無足疑者。《爾雅》亂兼訓治,在兼訓終,徂又訓存,肆訓故又訓今,郭璞曰:此皆訓詁義,有反覆旁通,美惡不嫌同名。
又臭兼香臭,慊兼足不足之類,一字兼二義,如隂陽黑白,相反者甚多,何獨疑於儥字乎。《正字通》謂賣買音義各別,《周禮》儥字雜見,疑有脫誤。註疏牽合傅會,《字彙》襲舛承譌,最眩後學。此皆不考於古,不善推類之過也,不可不辨。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《疏》量以定穀粱之等,度以度布緡之等。〕 謹照原文以定改以量。布緡改布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