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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唐韻》《集韻》以證切,音孕。送行也。古者諸侯取夫人,則同姓二國之。謂從嫁之男女也。 《六書正譌》从人从火者,飮食所先。从廾者,奉承之義。此之事也,會意。凡、、勝、等字从此,俗作媵,非。〇按《說文》,以證切,爲喻母之字。今《字彙》作形定切,爲匣母之字,蓋本之《正韻》而誤也。勝右从灷力。右从貝,原刻从舟火貝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