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詷的解释: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同。《說文》共也。一曰譀也,引《周書》在夏后之詷,今《書顧命》作在後之侗。《釋文》馬本作詷,共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總切《集韻》杜孔切,同上聲。義同。
又謥詷,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弄切,同去聲。《類篇》謥詷,急言。《後漢·鄧皇后紀》輕薄謥詷。《註》言急遽也。詷,音洞。
又《玉篇》共同也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詷,共也。《釋文》詷,徒貢反。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,故《古文》《字林》皆訓詷爲共,是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是以讀同爲詷,今則總爲一字。○按《說文》第二訓,譀也。譀訓誕,與詷義遠,《字彙》譀又誤作諏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