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爵的解释: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卽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約切,音雀。《說文》禮器也。象爵之形。中有鬯酒。
又持之也。所以飮器。象爵者取其鳴節。節足,足也。《字彙》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,以示儆焉。《埤雅》一升曰爵。亦取其鳴節,以戒荒淫。《詩·小雅》發彼有的,以祈爾爵,又酌彼康爵。鄭箋康虚也。
又《禮記·投壷》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
又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揖讓如初,升乃羞無算爵。
又《玉篇》竹器,所以酌酒也。
又《集韻》爵位也。《廣韻》封也。殷爵三等。周爵五等。三等法三光也。五等法五行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馭羣臣,一曰爵。《註》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。《疏》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。
又《埤雅》大夫以上與燕賞。然後賜爵,以章有德,故謂命秩爲爵祿爵位。《書·武成》列爵惟五。《傳》公侯伯子男也。
又《廣韻》爵,量也。量其職,盡其才也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汲黯傳》爲主爵都尉。
又鳥名。《孟子》爲叢敺爵者鸇也。《疏》鸇能食鳥雀。
又叶資昔切,音卽。《陸機·贈顧驃騎詩》淸塵旣彰,朝虛好爵,敬子侯度,愼徽百辟。
又叶子結切,音節。《蘇軾·補龍山文》宰夫揚觶,兕觥舉罰,請歌相,以侑此爵。《註》罰,房穴反。 《玉篇》本作。考證:〔《詩·小雅》酌彼康爵。《箋》康,虛也。
又《禮·投壷》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
又《射義》發彼爾的以祈爾爵。〕 謹按發彼有的亦係引小雅賓筵,詩應在酌彼康爵之上,射義亦屬引詩,應以詩爲主。謹改爲詩小雅發彼有的,以祈爾爵,又酌彼康爵。鄭箋康虚也。
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〔《蘇軾·補龍山文》宰夫揚觶,兕觥舉罰,請歌相鼠,以侑此爵。《註》罰,房六反。〕 謹照原文房六反改房穴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