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秦、漢置尚書掌奏章文書,至唐、宋,與中書省、門下省合稱為「三省」,下統六部,分掌國政。明初設六部尚書,分為六署,屬中書省;洪武十三年撤中書省,分其政於六部,而尚書之權始重。因古時尚書省多位在宮闕的北面,故亦稱為「北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