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路分成兩半,各走各的路。語出北史.卷十五.魏諸宗室傳.河間公齊傳:「洛陽,我之豐、沛,自應分路揚鑣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後比喻各人依其志向,各奔前程。亦作「分道揚鑣」。
比喻雙方才學相當,互不相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