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高興而物我兩忘。語本晉書.卷四十九.阮籍傳:「嗜酒能嘯,善彈琴。當其得意,忽忘形骸。」後形容人高興得忘其所以,舉止失去了常態。元.鮮于必仁.折桂令.輞川圖曲:「得意忘形,眼興迢遙。」
取其精神而遺其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