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人捨棄的,我去取來。語出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傳:「白圭樂觀時變,故人棄我取,人取我與。」比喻見解高超,異於常人,能取別人所不要的,作為他日的需用。鏡花緣.第四十五回:「他如滿部鬍鬚,抑或絡腮,我倒喜的。少年男妖道:『這卻為何?』二妖道:『這叫作人棄我取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