罢黜 ( bà chù )

词语解释

  1. 罢黜 (bàchù)
    1. 贬低并排斥 belittle and reject
      • 孝武初立,卓然罢黜百家,表章六经。——《汉书·武帝纪赞》
    2. 即汉武帝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儒学大师董仲舒在上汉武帝的“天人三策”中,提出凡“诸不在六艺之科,孔子之术者,皆绝其道,勿使并进”,建议以儒家思想作封建国家的统治思想,这就历史上所指的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。这个建议得到汉武帝的采纳,开始在长安设太学,专讲儒家经典《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等,起用大批儒生作官,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
    3. 免除 dismiss from office

國語辭典

罷黜 (bà chù)
  1. 貶抑、排斥。

    • 漢書.卷六.武帝紀:「罷黜百家,表彰六經。」
  2. 免職、免除。

    • 後漢書.卷五十七.謝弼傳:「今之四公,唯司空劉寵斷斷守善,餘皆素餐致寇之人,必有折足覆餗之凶。可因災異,並加罷黜。」

    近义词: 罷免 罷退

    反义词: 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