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吞 ( bìng tūn )

词语解释

  1. 并吞 (bìngtūn)
    1. annex;merge;swallow up
    2. 把别国的领土或他人的财产强行并入自己的范围
      • 有席卷天下,包举宇内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。——汉· 贾谊《过秦论》
    3. 吞没,淹没
      • 若干住人的地区反而为沙漠所并吞。——《向沙漠进军》

國語辭典

并吞 (bìng tūn)
  1. 侵占別國領土或他人的財物、土地。

    • 文選.郭璞.江賦:「摠括漢泗,兼包淮湘,并吞沅澧,汲引沮漳。」
    • 文選.揚雄.劇秦美新:「至政破縱擅衡,并吞六國,遂稱乎始皇。」
併吞 (bìng tūn)
  1. 侵占他人財物土地或他國的領土。

    • 五代史平話.周史.卷下:「自取唐州破湖南後,志氣愈驕,有併吞天下之心。」
    • 三國演義.第一一一回:「昔日武祖縱橫四海,文帝、明帝有包括宇宙之志,併吞八荒之心。」

    近义词: 吞併 吞噬 兼併 侵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