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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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的解释:
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夷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易·泰卦》不遐遺。《註》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《·小雅》棄予如遺。《註》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》三曰遺忘。

又《正韻》失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功不遺矣。《後漢·桓榮傳》慮無遺計。

又《集韻》餘也。《禮·樂記》有遺音者矣。《註》有不盡之音。《屈原·離騷》依彭咸之遺則。《註》遺,餘也。

又留也。《書·大誥》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古之遺愛也。

又《字彙補》便旋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小遺殿上。《南史·謝幾卿傳》小遺沾令史。《註》卽俗言小便也。

又《正字通》遺遺,與委蛇通。《戰國策》出遺遺之門。《註》言其路逶迤也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遺遺乎若有從治。

又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
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》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請以遺之。

又《玉篇》余恚切《正韻》于位切,

又《集韻》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同。
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《等韻》似爲切。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《·小雅》莫肯下遺。《註》遺,音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