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
拼音
chǔ ch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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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体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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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《康熙字典》对的解释:
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
又止也。《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
又居室也。《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
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
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
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
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
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
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
又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
又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 《說文》作処。 《廣韻》俗作。考證:〔《·王風》其後也處。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