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兆 ( jīng zhào )

词语解释

  1. 京兆 (jīngzhào)
    1. capital
    2. 指京师所在地区
      • 京师有京兆狱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    3. 指管理京师地区的衙门。
      • 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    4. 指京兆尹,即京师的地方长官
      • 韩愈吏部权京兆。——宋· 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》

國語辭典

京兆 (jīng zhào)
  1. 地名:(1)​ 漢置,為京師三輔之一。見「京兆尹」條。(2)​ 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「京兆」,直隸中央。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,遂廢入河北省。今北平市為其舊治。

  2. 職官名。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