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辖市 ( zhí xiá shì )

词语解释

  1. 直辖市 (zhíxiáshì)
    1.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 municipality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

國語辭典

直轄市 (zhí xiá shì)
  1. 由中央直接管轄的都市,為我國第一層級地方自治團體。凡人口數達一百二十五萬,且於政治、經濟、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,得報行政院核定設直轄市。目前我國有臺北市、新北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五個直轄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