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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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守
- 部队、机关等离开时,部分人员在原驻地担任守卫、联系等工作 stay behind for garrison or liaison duty
國語辭典
留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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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時帝王離開京城,命太子或重臣代為守國,稱為「留守」。
- 史記.卷四十一.越王句踐世家:「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,吳國精兵從王,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。」
- 後漢書.卷四十四.張禹傳:「十五年,南巡祠園廟,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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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官名。唐太宗時初置京城留守之職,五代時洛陽或開封亦置之。宋代沿之,西北南三京皆置此官,專掌宮鑰及京城修葺等事。歷代沿用,至清代時廢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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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下來駐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