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直不疑官居郎位時,有同僚返鄉,誤持其同舍郎之金離開,後同舍郎發覺,懷疑是直不疑所盜,直不疑並不辯解,另買金賠償,直到返鄉者回來,歸還誤拿之金,方真相大白。典出漢書.卷四十六.直不疑傳。後以比喻無故受人懷疑。